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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今天收到掛號
媽的那件事故
警局寄的
跡證不足'不 予分析
我打電話跟保險員說這事
他說要花三千元另外提出鑑定了
並要我媽親自出席
我表示
我媽現在重病在身
也無法下床'氧氣整天接著
要怎麼出席?
保險員說那就跟對方說明原因
看是不是上法院解決?
保險員非常確認的說
他們處理過太多案件
同行方向車禍責任都是個半
現在是對方的問題
並要我
把媽媽照顧好比較重要
要上法院到時候再說吧
h55331的部落格
豬頭媽咪的天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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